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执行“六不准”纪律的评鉴 (在认可的项中打“√”)
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或相关单位的宴请;
不准无偿或超标准住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宾馆;
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用公款支付的旅游、娱乐等活动;在下点审计期间,不准打麻将;
不准借用、接受被审计单位的钱、物和报销任何费用;
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无关的要求
不准隐瞒依法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或以审计结果做交易。
签 名:
年 月 日
签 名:(盖章)